前言:
被監管部門頂格處罰,接著開始毀約應屆生,裁員聲不斷。隨著監管趨嚴,在線教育進入加速洗牌階段。
職場環境越來越惡劣,難道就這樣了么?
作為一個職場自媒體,唯一能為大家做的就是快速幫助大家了解法律知識,幫助大家少走彎路。當然,每一個員工都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了,垃圾公司們也就不敢肆無忌憚了。
前幾天,有網友咨詢筆者勞動仲裁的訴求怎么寫,今天在查看勞動案例的時候,看到一份人民法治雜志記者寫的一份訴求,分享給大家,不知道怎么寫訴求的,歡迎大家留存,萬一哪天用上了呢?
我原系人民法治雜志工作人員,自2014年8月入職,截止2020年8月已工作六年(詳見證據一:《勞動合同》2份)。
2020年5月至7月,我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然而人民法治雜志卻惡意拖欠勞動報酬,5月至7月連續三月工資一分錢沒給。因人民法治雜志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一分錢生活費沒給),在此期間本人要自籌生活費,生活無以為繼。(詳見證據二:“補發”工資短信、北京銀行工資流水手機截圖)
2020年8月6日,人民法治雜志未與員工協商,突然宣布變更工作地址,從石景山區晉元莊搬至大興中華文化園,自搬家后,新“場地”一直在裝修中,噪音大且甲醛味很重,在不具備辦公條件與勞動危害防護條件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依然要求到場辦公。(詳見證據三:人民法治雜志新辦公的現場圖片)
2020年8月10日,本人因被惡意拖欠勞動報酬,以及用人單位無法提供場所及勞動保障條件,被迫與人民法治雜志解除勞動關系,相關通知函已通過微信及EMS郵寄送往人民法治雜志主要負責人張xx、陳xx、連xx處(詳見證據四:被迫終止勞動關系的通知、以及微信、EMS送達截圖)。
2020年8月20日,因人民法治雜志一直拖欠工資、不開具離職證明、拒絕支付經濟賠償金事宜,本人赴石景山市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詳見證據六:石景山區勞動保障監察接待來訪登記表),勞動監察大隊值班工作人員電話聯系了人民法治雜志總編輯連xx,因其拒絕承認存在拖欠工資事實,從而案件進入勞動仲裁程序。人民法治雜志回避問題,拒絕溝通,試圖采用司法途徑拖延履行法律責任,這也進一步說明了其存在主觀惡意拖欠工資事實。關于人民法治雜志主張疫情導致無法發放工資一事。新冠疫情客觀存在。但人民法治雜志惡意拖欠工資與新冠疫情不存在任何邏輯上的關聯性。
首先,疫情并不會影響人民法治雜志正常開展新聞出版。人民法治雜志是新聞媒體,主要以出版人民法治雜志、報道新聞為主要業務,其媒體性質、新聞的特殊屬性,決定了人民法治雜志與其他工廠等物資生產企業存在根本差異。且新冠疫情期間,正是全國新聞媒體采訪報道抗疫新聞及新聞出版的“高產”時刻,事實也證明在此期間,人民法治雜志一直正常運營,2020年5月至7月人民法治雜志均正常出版、新聞網站照常運營(詳見證據七:2020年5月至7月,人民法治雜志正常出版、網站正常更新截圖),人民法治雜志主張疫情影響經營以致影響無法正常發放工資,簡直滑天下之大稽,明顯在惡意拖欠工資的事實找借口、找理由。
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審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解答》第9條之規定:除經協商一致降低勞動報酬外,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家上班或靈活辦公,一般應視為勞動者正常出勤,對勞動者要求支付工資差額的請求應予以支持。
2020年5月至7月期間,本人按時按量保質完成本職工作,人民法治雜志未支付一分錢工資、沒給一分生活費,且從未與我本人協商經我同意,也未向全體員工通知,人民法治雜志主張疫情原因不發一文工資及生活費,存在主觀過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勞動者因用人單位過錯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仍應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因此,人民法治須向本人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71 280元(11880*6),以及2020年8月工資差額人民幣326.8元;上述賠償及人民法治拖欠工資的事實獲得石景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認可與支持(詳見證據五:京石勞人仲字[2020]第2801號裁決書)。
有理有據,不愧是紙媒記者,文字功底很扎實。學習完了,筆者最后也給大家再普及一些訴訟方面的小知識。
一般作為勞動者在仲裁以及日后上法院都會有兩個考量:
一是個人因不專業而帶來的不知道上訴這個事,上訴需要相應的法律專業知識,這就淘汰了大部分勞動者;
二是即使知道,那么上訴比較麻煩,耗費時間精力,最后還不知道結果。
所以,筆者建議各位勞動者一定要去了解一下小額訴訟程序。
什么是小額訴訟程序?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30%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為小額訴訟程序。
小額訴訟程序對當事人有哪些好處?
較之普通程序,小額訴訟程序的舉證答辯期相對較短,且實行一審終審,減少當事人訴累,更快得到審判結果。
有些人可能說,互聯網員工的薪資一般比較高,不太適合小額訴訟。當然,筆者在這還要給大家普及一個小技巧。
仲裁這事,其實大家也不必太在意。仲裁不嚴謹,裁決經常出錯這都是經常發生的事,而且也沒有哪家公司會因為仲裁的判決就會乖乖地給你賠償的,所以不要把精力跟金錢花在仲裁上面,你需要重點對待的是一審,把仲裁當一個流程就可以了,不管仲裁是任何結果,你都主動上訴。這樣的好處,不但節省律師費,也能節省自己的時間、精力,讓訴訟不是那么太麻煩。
???????????????? END ???????????????
關注我的微信公眾號,回復“星球”加入知識星球,有問必答。
點擊“閱讀原文”查看知識星球詳情,歡迎點分享、收藏、點贊、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