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動力電池的現狀與未來,動力電池的大規模應用面臨五大問題:
一是動力電池的衰減問題,以鉛酸電池為例,一般的鉛酸電池使用壽命為2-3年,它的自身衰減(以使用三年為參考)一般呈現為第二年約是第一年的70-90%,第三年約是第二年的40-60%,動力衰減的還是比較嚴重的。
二是動力電池受低溫影響明顯,當室外溫度處于0℃至-30℃區間時,以嶄新的動力電池為例預計衰減為正常續航里程的70-90%,第二年繼續衰減,依次類推。
三是動力電池的續航能力與充放電的效率,續航能力需要強勁高效,充放電時間短,這個問題不是一天兩天能解決的。
四是動力電池消耗的電能(在目前的能源結構以化石燃料發電為主)要優于柴油汽油才行,高能耗是支撐不住也是不經濟的。
五是動力電池的回收循環利用要實現閉環,防止資源浪費與造成污染環境,這是一個不小的挑戰。
對新能源汽車來說,動力電池是一個消耗品,性能會隨著充電次數而衰減,一塊動力電池,當其實際容量衰減至額定容量的80%以下時,就不再適用于新能源汽車了。
12月16日,據工信微報公眾號消息,有網友表示,自己2014年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現在電池衰減了不少,所以想換塊新電池,更換下來的退役電池應該如何處理?
對此,工業和信息化部回復稱,2018年,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發布實施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對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提出具體管理要求,并通過部門戶網站定期公布回收服務網點信息。

工信部表示,車主可通過工信部官網查詢車輛生產企業建設的距離車主最近的回收服務網點信息,規范移交退役電池。
《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管理辦法》提出,鼓勵梯次利用企業與新能源汽車生產、動力蓄電池生產及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等企業協議合作,加強信息共享,利用已有回收渠道,高效回收廢舊動力蓄電池用于梯次利用。鼓勵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參與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辦法要求,鼓勵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等與梯次利用企業協商共享動力蓄電池的出廠技術規格信息、充電倍率信息,以及相關國家標準規定的監控數據信息(電壓、溫度、SOC 等)。梯次利用企業按照《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余能檢測》(GB/T 34015)等相關標準進行檢測,結合實際檢測數據,評估廢舊動力蓄電池剩余價值,提高梯次利用效率,提升梯次產品的使用性能、可靠性及經濟性。
值得一提的是,據央視財經此前報道,相關研究報告顯示,目前我國首批新能源汽車上的動力電池已經全面迎來“退役期”。
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我國國內累計退役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超過20萬噸, “按照電池壽命8年左右來算,到2025年左右,我國將會迎來動力電池退役的高峰,2022年會有42萬噸動力電池需要回收,而在未來五年,累計退役的動力電池總重,將會超過80萬噸。但我國動力儲能電池的回收和循環利用的體系還不健全,相關的電池回收標準和產業鏈也沒有完全形成,這些都需要做好先手布局。”
責編:editor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