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9日消息,據日媒報道,華為日本分公司透露,華為已開始要求約30家日本通信企業支付專利使用費!

“目前處在與約30家企業進行交涉的階段”,對象是搭載“無線通信模塊”的通信設備制造商和系統公司。日本企業方面的多名相關人士透露,“不分規模,甚至連員工人數在150人左右的初創企業和數人規模的小型企業也接到了要求”。
有分析認為,華為方面要求的專利使用費水平是每臺通信設備50日元以下固定費用、系統售價0.1%以下的費率。
按照日本方面的報道,華為收取專利使用費的對象是搭載“無線通信模塊”的通信設備制造商和系統公司。顯然日本國內的相關企業是大量采用華為的相關技術和通信模塊,這也意味著他們必須要向華為繳納相關的專利費用。因為圍繞4G和Wi-Fi等不可或缺的標準必要專利,華為的份額很高。符合標準的其他公司的通信設備也使用華為的專利技術。

有分析認為,華為方面要求的專利使用費的水平是每臺通信設備50日元以下的固定費用、系統售價的0.1%以下的費率。熟悉知識產權授權交涉的東京大學客座研究員二又俊文表示,“這是國際上合理的水平”。
顯然從這一點上來看,華為對他們收取的專利費用是屬于國際合理水平,華為的正常主張也不存在任何問題。然而日本媒體卻抱怨稱,對于日本企業來說,即使不使用華為制造的零部件,也有可能被要求支付專利使用費,進而面臨意想不到的成本。
也就是說這次華為針對日本企業進行的專利費征收問題,日本企業是基本無法避開這樣的專利費用要求的。日本媒體認為,像此次華為這樣,通信設備廠商要求使用其他通信設備廠商和系統公司支付專利使用費的情況很少見。
這是因為與很多企業進行交涉很費事,而且比起進行麻煩的交涉,推銷自身的通訊設備可以獲得更大的利潤空間。
對此日本媒體給出的分析認為,華為沒有采取這種慣例,有可能是因為經濟安保方面的限制加強,使得華為通信設備的銷售變得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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