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在駁回動議中,認為美國當局沒有充足的證據證明蘋果存在反競爭行為,或者實施了反競爭效果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也沒有證明蘋果是美國智能手機市場的壟斷者。
蘋果公司在訴訟中表示:
iMessage 是蘋果公司專有的創新信息服務,蘋果公司創建該服務的目的是使 iPhone 在競爭中脫穎而出。
而根據政府的觀點,蘋果等公司如果不花費資源、成本和時間為競爭對手的設備開發專有產品和服務版本,就應該承擔反壟斷責任。
援引蘋果動議相關內容,司法部的投訴并未解釋蘋果公司所謂的限制“超級應用”、云流媒體應用、數字錢包、消息應用和競爭性智能手表的行為如何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或影響了消費者對購買哪款智能手機的選擇。
政府聲稱,蘋果公司在 "超級應用"、云游戲、智能手表或其他方面的政策阻礙了任何客戶轉向谷歌或三星,這種說法難以置信。
相反的說法更可信:對蘋果公司合理的第三方訪問政策不滿的用戶可以而且確實轉而使用競爭對手的設備,因為競爭對手的設備不存在這些限制。
蘋果在美國智能手機市場的份額不足以讓政府輕易確立壟斷地位,司法部曾將蘋果與微軟相提并論,但微軟在面臨反壟斷訴訟時的操作系統市場份額為 95%,而蘋果接近 65%。
來源: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