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目前各企業(yè)標準中都包含有一定數量的試驗項目,把試驗樣品依次連續(xù)暴露到兩種或多種環(huán)境中的試驗,稱為【組合試驗】。

不同類型的試驗有其不同的目的,要想讓試驗達到預定的目標,應當考慮試驗項目的完整性、試驗條件的合理性、試驗項目和試驗順序的科學性、以及采用的試驗方法和具體試驗程序的可重現性四大因素。
在以往的試驗標準和試驗實踐中,許多產品僅是考慮做完技術條件中規(guī)定的試驗項目,試驗項目的順序安排往往取決于試驗樣品情況和研制生產計劃進度、試驗設備和試驗人員的時間條件。
這種不考慮環(huán)境試驗項目之間相互影響,任意確定試驗項目實施順序的做法實際上嚴重影響了試驗結果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試驗項目順序
組合試驗主要是由一系列單因素試驗項目組成,其中也包括一些綜合試驗項目如溫度一振動試驗。設計環(huán)境試驗大綱時,不可避免地會遇到三個問題:一是試驗樣品如何分組;二是用同一試驗樣品進行多個試驗項目時,其先后順序;三是兩個試驗項目之間時間間隔有否有要求。
這三個問題中,第一個問題容易被重視,這是因為試驗中有些試驗項目或試驗項目中的某個試驗程序是破壞性的,例如耐久試驗、鹽霧試驗,由于無法將這些試驗同時安排在試驗序列的最后進行,一般都要安排兩組以上的樣品進行試驗。從節(jié)省試驗樣品經費的目的出發(fā),一般應采取各種措施盡量減少分組數量。例如根據鹽霧試驗和霉菌試驗和評價一般與產品功能無關的特點,將其安排在最后,在功能已損壞的試件上進行。

第二個有關試驗項目順序的問題。由于不同試驗項目的考核對試驗樣品影響機理不同,不同的試驗順序安排勢必導致不同的試驗結果。因此,當用一個或一組樣品依次進行多個環(huán)境試驗項目時,應當仔細研究各試驗項目間可能產生的相互影響,并根據試驗的目的剪裁設計最佳的試驗項目安排順序,以保證組合試驗結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第三個問題相對比較簡單,各試驗項目開始前和結束后一般均應進行初始檢測和最終檢測,以確保合格的產品投入此試驗,并評價該試驗的結果或影響。通常各次試驗之間應對樣品進行預處理、恢復和穩(wěn)定工作。當相鄰兩個試驗項目相隔時間較短,且試驗是在室內環(huán)境條件變化不大的同一實驗室之中進行時,前一項試驗的最后檢測可作為后 一項試驗的初始檢測,以簡化試驗。

試驗項目順序考慮原則
對于不同類型的試驗,由于其試驗目的不同,試驗項目順序安排的原則也往往不同。
3.1 適應性研制試驗適應性研制試驗主要用來發(fā)現受試產品的設計缺陷和薄弱環(huán)節(jié),為改進產品設計提供信息,當然也要用來對設計改正措施進行驗證。這類試驗的試驗項目順序安排一般遵循如下原則:
1)若試驗目的是為了在最短時間內盡快獲得產品可靠性設計缺陷的信息,以便盡快改進設計,且可得的試驗樣品數量有限,則常常從最嚴酷的試驗項目開始,或從對試驗樣品影響最大的試驗項目開始,使試驗樣品盡快暴露出缺陷,并迅速終止整個試驗。
2 )若試驗目的是為了在試驗樣品損壞之前取得盡可能多的性能數據(尤其是在試驗樣品 數量少的情況下) ,則以對試驗樣品性能影響最小的試驗(即非破壞性試驗)開始,以便在試驗樣品損壞之前,盡可能多做一些試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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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鑒定試驗和驗收、例行試驗設計定型鑒定試驗和批生產產品驗收、例行試驗的目的是檢驗受試產品可靠性是否符合技術條件規(guī)定的要求,為研制產品的設計定型和批生產產品的驗收提供決策依據,是一種符合性檢驗的試驗。這種試驗評估的結果對于研制生產方和使用方的工作進度和利益均有重大影響,因此是一個要加以嚴格控制的試驗,尤其要注意試驗結果的重現性、可比性和正確性。一般按以下兩個原則設計試驗項目順序:
1)試驗樣品使用環(huán)境能夠預知的情況下,其試驗順序盡可能與該產品在生產、運輸、貯存和使用中經受的環(huán)境條件出現的先后順序相一致,這是考核產品最理想的順序。
2 )試驗樣品使用環(huán)境不能預知的情況下,往往采用對產品產生最嚴酷影響的順序。此時,必須考慮前一個試驗所產生的結果可由后一個試驗來暴露或者加強的問題。要選擇好試驗順序,首選要了解和掌握各種單一環(huán)境因素對試驗樣品的影響和可能引起的失效;其次要了解試驗樣品的不同初始狀態(tài)給試驗帶來的影響;再次是要掌握不同試驗順序條件下試驗樣品的失效情況和實際失效情況的異同,力求找到與實際情況吻合的最好的試驗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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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標推薦試驗項目順序
我國國家標準 GB/T 2421 《電工電子產品環(huán)境試驗總則》中也提供了適用于大多數產品的試驗順序,依次為低溫、高溫、溫度劇變、沖擊、振動、空氣壓力、交變濕熱、恒定濕熱、腐蝕、防塵、固體物質侵入、水(雨)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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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同一試驗樣品依次進行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試驗項目時,試驗項目先后順序的不同安排,往往會造成不同的試驗結果。因此,應當注意試驗項目順序的合理安排和一致性,以確保試驗結果真實性、代表性和可比性。
2 )要用同一試驗樣品進行同一試驗項目的多個試驗程序時,試驗程序的先后順序也應合理安排。原則上是對試驗樣品損壞可能性最小的試驗程序先進行,以確保用同一試驗樣品做完規(guī)定的多個試驗程序。
3 )為了確保試驗項目和試驗程序的順序的一致性,建議在成品協議或技術條件中規(guī)定試驗項目和相應的試驗條件、試驗程序時,還應明確設計定型鑒定試驗和批生產試驗中用同一產品進行這些試驗項目及試驗程序的實施順序。
4 )應該考慮產品對綜合條件應用的敏感性,例如,高溫試驗與振動的混合試驗。綜合試驗比單一的試驗能更實際的再現環(huán)境的影響。當綜合條件在運行環(huán)境中可接受時,則盡可能的采用綜合環(huán)境試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