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陳俊清
6月18日晚間,上交所科創板公司管理部向樂鑫科技下發監管警示決定書,指出該公司存在兩項信息披露違規行為:一是未按規定披露購買房產的重大事項;二是未按規定披露取得深圳市明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權的重大事項。
第一項違規涉及4.37億元研發大樓購置事項。2025年3月14日,樂鑫科技董事會審議通過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相關議案,明確擬使用募集資金購置研發大樓用于擴充研發場地,含稅轉讓總價款不低于4.37億元,相關交易達到信息披露標隹。
然而,樂鑫科技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提及購置研發大樓事項,但未按照規定格式予以披露,導致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直至2025年4月30日才按規定格式披露,按規定格式披露該事項,延遲披露時間超過一個半月。
據悉,樂鑫科技此次購置的房產位于上海市浦東御北路235弄3號3幢,房屋建筑面積約1.30萬平方米,購房資金來源為部分再融資募集資金和自有資金。
第二項違規涉及取得明棧信息控制權事項。 2024年4月,樂鑫科技與交易對手方簽訂明棧信息的《股權轉讓協議》,并在《2024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取得明棧信息控制權事項。
隨后的2024年10月,該公司編制的明棧信息財務報表顯示,最終確定的2023年凈利潤為1365.95萬元,相關交易達到信息披露標準,但公司未及時按照規定格式予以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樂鑫科技此前在投資者互動平臺上曾表示“本次收購未達到披露標準”,與本次監管認定存在明顯出入。公開資料顯示,樂鑫科技持有明棧信息約57%的股權與表決權,自2024年6月1日起已將其納入合并報表范圍。
樂鑫科技是國內領先的物聯網WiFi MCU芯片設計廠商,主打ESP系列芯片,在全球WiFi MCU市場占據重要份額。公司2019年7月登陸科創板,是科創板首批上市企業之一。
此次監管警示是樂鑫科技上市以來首次因信息披露問題被交易所采取監管措施。就在今年4月,公司曾發布公告稱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3日。中信證券作為正在對公司進行持續督導工作的保薦人,對自樂鑫科技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上市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規范運作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
保薦人中信證券認為,本持續督導期內,樂鑫科技己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執行。在本次現場檢查中發現其他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1號一一持續督導》等相關規定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同日(6月18日)晚間,樂鑫科技公告表示,公司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因未按規定披露購買房產(總價款不低于4.37億元)及取得明棧信息控制權的重大事項,違反了相關證券法規。
樂鑫科技在公告中稱,公司高度重視《決定書》指出的問題,將認真總結、吸取教訓,后續公司將切實加強對相關證券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學習,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提高公司的規范運作水平,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努力做好經營管理和規范治理的各項工作。
截至6月18日收盤,樂鑫科技報收于127.96元/股,總市值299.92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