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消息,大陸手機品牌一加的主體公司——深圳萬普拉斯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未經許可在臺灣地區招募70余名工程師,并累計匯入資金7293萬余美元(折合港元約5.68億),被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立案調查。1月13日(周二),檢方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對涉案的兩名臺籍主管提起公訴,同時對一加創始人劉作虎發布通緝令。

起訴書披露,早在2014年底,劉作虎便赴臺與林姓男子會面,商議在當地組建手機軟件研發團隊的相關事宜。隨后,林姓男子在未取得主管機關批準的情況下,遵照劉作虎的指示,為深圳萬普拉斯公司在臺招募技術人員,最終組建起一支超70人的研發工程師團隊,專職負責一加手機應用軟件的研發、驗證及測試等核心業務。
為配合在臺業務開展,劉作虎聯合鄭姓女子、林姓男子共同謀劃,于2014年3月先行在香港成立“香港一加公司”。時隔一年后的2015年3月,該公司在臺設立分支機構“香港商一加科技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由鄭姓女子出任負責人。2019年5月,香港總公司與臺灣分公司同步更名,分別改為“香港商聲吶顧問有限公司”與“香港聲吶公司臺灣地區分公司”。
檢方調查統計顯示,2015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間,深圳萬普拉斯公司借助“香港大盛國際貿易公司”等渠道,以“受托研發費用”及“研發成果資產出售收入”為名義,向臺灣聲吶公司累計劃轉7293萬余美元。這筆資金主要用于支付臺灣團隊的人員薪酬、設備采購開支,以及支撐公司在臺的日常運營。
在案件偵訊環節,鄭姓女子辯稱自己僅為掛名負責人,工作職責僅限于稅務規劃,對公司實際業務并不了解,且未領取任何薪酬。她同時證實,臺灣聲吶公司的唯一業務,就是為深圳萬普拉斯公司提供手機研發技術支持。而林姓男子則當庭坦承,自己是受劉作虎指派擔任研發主管,全面負責團隊的招聘與管理工作,臺灣聲吶公司從未自主開拓客戶資源,所有運營決策均由劉作虎一手敲定。
另有涉案供述指出,臺灣聲吶公司研發的軟件產品,僅供應給一加與OPPO兩大手機品牌使用;且公司行政負責人需定期向深圳總部上報員工出勤情況與財務明細。
綜合全案調查證據,檢察官認定鄭、林二人的行為已觸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相關規定,遂于1月13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