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蓋世汽車獲悉,公安部正式發布《機動車駕駛人疲勞駕駛認定規則》(GA/T 2372-2026),該標準將于2026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新規改變了以往主要依據連續駕駛時長的單一判定方式,引入“駕駛行為+生理狀態+生活軌跡”的三維立體判定體系。

圖片來源:湖北法治網
根據規則,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即可認定為疲勞駕駛:機動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休息時間不足20分鐘;客運機動車駕駛人在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期間連續駕駛超過2小時且未按規定休息;客運機動車駕駛人在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超過8小時。規則特別指出,客運機動車駕駛人指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的駕駛人。

圖片來源:湖北法治網
針對道路交通事故發生過程中的避險問題,新規明確,若駕駛人事發前具備避險條件但未及時采取有效避險措施,且經調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也可認定為疲勞駕駛:通過視頻監控、腦電測量等設備監測到駕駛人在事發前10分鐘內出現生理疲勞閉眼(雙眼瞼完全閉合持續2秒以上),或腦電波特征數值小于30;經詢問證實其處于精神難以集中、恍惚或困倦狀態;對其出發前的睡眠、工作、飲食、用藥、生活等情況進行調查,發現存在規則附表所列的一項或多項異常結果。
新規的實施為疲勞駕駛的精準認定和事故責任劃分提供了明確的量化依據,也對所有駕駛人,特別是客運從業者的日常作息和駕駛習慣提出了更高要求
往期精選


2026 高速連接器產品綜述

國外召回|賓利因輪胎信息標牌錯誤召回44輛汽車

什么是 Triax 連接器?

2026年2月轎車/SUV車型銷量榜:自主崛起,合資份額持續縮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