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2日,法院判決奢侈品牌路易威登起訴茉莉奶白商標侵權成立,茉莉奶白被判賠1030萬元,并需登報消除影響。
消息一出,全網嘩然。一個賣奢侈品的法國巨頭把一個賣奶茶的本土品牌告到賠償千萬。
輿論場上瞬間撕裂:有人拍手稱快,認為"傍大牌就該死";有人憤憤不平,怒斥"LV憑什么壟斷中國傳統花紋"。
這起案件撕開了中國商業社會的兩塊遮羞布:一塊是本土品牌毫無骨氣的商業碰瓷;另一塊則是西方資本利用現代商標法,對東方公共文化遺產進行的文化奪舍。
一、碰瓷國際品牌?茉莉奶白挨打不冤
很多網民同情茉莉奶白,認為"跨品類碰瓷"是LV在仗勢欺人。但只要你翻開這家企業的發家史和商標注冊記錄,就會發現這根本不是什么"無妄之災",而是一場蓄謀已久的"視覺套利"。
LV的四葉花卉圖形是沿用多年的商業符號。茉莉奶白作為一家成立于2021年的新茶飲品牌,偏偏要在門店招牌上使用與LV近似的四葉花圖形。
這是巧合嗎?這是致敬嗎?這是赤裸裸的商業碰瓷。
數據不會撒謊。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公開信息顯示,茉莉奶白自2023年起,曾多次試圖將這款"四葉花"注冊為商標,但均被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駁回。
這意味著茉莉奶白的高管和法務團隊,早就明知該圖形存在巨大的侵權風險,早就明知國家行政機關不予認可其合法性。但在"黑紅也是紅"、"流量即正義"的畸形商業邏輯下,依然選擇強行商用。
更滑稽的是,為了應對隨時可能落下的法律鐵拳,茉莉奶白在2024年10月玩了一手"曲線救國"——去版權局登記了一個所謂"MOLLY TEA四葉星"的美術作品著作權。
著作權保護的是"表達",而商標法打擊的是"混淆"。當"四葉星"在視覺上讓消費者誤以為"這家奶茶店是不是和LV出了聯名款"時,"關聯關系混淆"就已經構成了實質性侵權。
做國潮茶飲,卻去蹭法國奢侈品的視覺流量;想賺中國年輕人的錢,卻連一個原創Logo的骨氣都沒有。這種"搭便車"的軟骨病,是中國新消費品牌最大的絕癥。

二、扒下LV的底褲:一場跨越千年的"文化奪舍"
當法院的判決書用"馳名商標跨類保護"來維護LV的權益時,必須追問一個更深層、更尖銳的問題:
LV引以為傲的"四葉花",真的是原創的嗎?
憑什么一個法國品牌,可以壟斷一個屬于中國的傳統紋樣?
LV的"原創神話"經不起推敲。
根據LV官方資料:1896年,LV創始人之子喬治·威登為了紀念父親,設計了經典的Monogram老花圖案。

其核心靈感,來源于維多利亞時代晚期風靡歐洲的日本文化,是對日本古代貴族家徽的致敬與借鑒。
故事到這里,LV似乎只是借鑒了日本文化。但日本家徽中的"四瓣團花"又是從哪來的?
答案在中國。

稍微具備一點中國美術史常識的人都知道,這種四瓣對稱、中心帶蕊、呈放射狀幾何結構的紋樣,被稱為寶相花、四瓣花紋、柿蒂紋。
寶相花盛行于中國隋唐時期,融合了蓮花、牡丹的特征,廣泛應用于敦煌莫高窟的壁畫、唐代金銀器及絲織品上。

現存于日本正倉院的國寶級文物——唐代紫檀木畫槽琵琶(唐玄宗賜予日本的禮物),其琴身背面鋪滿的正是同款寶相花紋。
盛唐時期,寶相花紋隨遣唐使傳入日本,逐漸演化為日本的家紋;到了19世紀,歐洲刮起"日本美學熱",喬治·威登借鑒日本家紋,于1896年畫出了LV的四葉花;1905年,LV將其注冊為商標。
這是一個"文化盜用"閉環:唐代的文化遺產——被日本借鑒為家徽——被法國LV借鑒——利用西方主導的現代商標法注冊為私有財產。
跨越百年后,拿著訴狀回到中國,起訴使用四葉草紋樣的中國企業。
這分明就是賊喊捉賊,是西方奢侈品矩陣的系統性文化盜竊。
三、西方奢侈品行業的"潛規則"
如果覺得LV的"四葉花"只是個例,那就太天真了。把東方的公共文化遺產"盜用"成自己的"原創標志",早已是整個西方奢侈品行業心照不宣的潛規則。
從迪奧盜用馬面裙,到香奈兒撞臉八卦子午鴛鴦鉞,再到紀梵希撞臉回字紋,古馳山寨春秋戰國時期的經典菱形交織花紋。這是文化奪舍和文化盜竊。
寶相花、馬面裙、回字紋都是華夏創造的美學符號。西方品牌利用近代以來強勢的商業機器和法律體系,將東方的公共文化遺產盜用為私有商標,反過來向文化母國的企業揮舞制裁大棒,堪稱厚顏無恥至極。


四、LV在歐美日訴訟碰壁,唯獨在中國贏了
更值得深思的是,LV拿著這套"商標維權"的打法,在歐洲、美國和日本屢屢碰壁——唯獨在中國拿下了千萬賠償。
在日本,LV起訴日本京都一家百年老店,指控其使用的市松紋樣侵犯了其Damier棋盤格商標。法院認定,市松紋樣是日本自古墳時代便已流傳的傳統紋樣,已成為國民級公共紋樣,不能被單一主體壟斷。
在歐盟,LV的棋盤格商標被法院判定無效,理由是"只是普通方格,無獨創性"。
在美國,LV訴Dooney & Bourke案以敗訴收場,法院認定不存在實質性混淆風險。
也就是說,在歐美和日本,司法系統對公共資源商標化保持著高度警惕,絕不允許企業將千年文化符號變成私人印鈔機。可偏偏到了中國,LV不僅贏了,還贏了一千多萬。
這種文化盜用,其商標的底層正當性,難道不應該受到司法的嚴厲審視嗎?
五、破局之道:拒絕機械判決,捍衛文化主權
本案的最佳處理方式,應當成為中國企業反擊"文化奪舍"的標桿。應引入"歷史文化抗辯",限制商標無限擴張。
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絕不能只做"圖形比對"的機械判決,而必須引入"文化溯源"和"公共領域"的審查機制。
《商標法》的立法本意是保護創新、防止混淆,而不是保護"文化盜用"。既然LV的四葉花溯源至東方傳統紋樣,且該紋樣在中國歷史中普遍存在,法院就應當確認"四葉花/四瓣團花"屬于傳統文化符號和公共領域元素。
參考日本法院的判決邏輯——千年紋樣不能被一家公司壟斷——對于公共領域的元素,應當被嚴格限制在LV主營的皮具箱包領域,絕不能允許其利用商標權,向茶飲、餐飲等行業進行無底線的跨類無限擴張。
茉莉奶白碰瓷該罰,但絕不該賠出1030萬的天價。法院應基于"歷史文化元素合理使用"的原則,大幅削減賠償金額,甚至僅作出停止混淆的禁令,而無需進行巨額經濟賠償。
六、企業層面:打鐵還需自身硬,坦蕩聲明斬斷"混淆"
對于茉莉奶白以及千千萬萬的中國本土品牌來說,挨打之后,必須學會如何站著把錢掙了。
既然想用"四葉花",既然想打"國潮"牌,那就請正兒八經地去挖掘中國傳統的"寶相花紋"、"四葉云紋"、"柿蒂紋"。結合中國非遺美學,做出有中國底蘊、有差異化細節的原創設計,而不是照貓畫虎借鑒LV。
更重要的是,在營銷和法務策略上,要做到坦蕩與切割。茉莉奶白完全可以在門店和廣告中醒目標注:"本品牌視覺符號源自中國隋唐傳統寶相花紋,與LV無任何聯名、授權或關聯關系。"
只要把圖案做出了蘊含中國傳統風格的差異化,只要聲明徹底斬斷了消費者的"關聯混淆"預期,LV的"商標侵權"指控就會瞬間失去法理支點。
七、結語
LV起訴茉莉奶白,是一面照妖鏡。
它照出了本土品牌在原創設計上的偷懶與貪婪,也照出了國際巨頭在知識產權上的傲慢與無恥。
從唐代的寶相花到明代的馬面裙,西方奢侈品矩陣一次次將手伸進中華五千年的文化寶庫,用"借鑒"的名義行"盜用"之實,再用西方制定的商標法將華夏文化和公共資源私有化。
但照妖鏡也照出了更荒誕的一幕:類似的案子,在日本敗訴,在歐盟敗訴,在美國敗訴。全球法治成熟地區都不買賬的"文化盜用"邏輯,唯獨在中國暢通無阻,還拿到了千萬級賠償。
商業碰瓷不可取,文化主權不可欺,傳統紋樣絕不容西方資本惡意奪舍。
LV的身后是文化竊賊的色厲內荏;但中國傳統紋樣的身后,站著五千年的浩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