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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創始人”宋濤舉報越疆科技股權糾紛事件,雙方說的似乎都有道理,但肯定哪個環節出現過紕漏,否則不會到今天這一步。
本文不去評論孰是孰非,旨在進一步分析這起事件背后的邏輯,希望給所有創業企業一些啟示。
2026年7月22日,越疆科技回歸A股創業板上會通過,整個審核會議對于舉報股權糾紛一事只字未提,也至少說明了官方不認為這會對IPO有實質性影響。
同時,港股越疆機器人也發布自愿澄清公告,重點列明以下幾點:
1)宋濤不是聯合創始人,公司2015年7月成立,宋某2017年10月入職,只能算是早期核心員工。
2)2019年5月,宋濤依據簽署的股權激勵計劃,受讓取得越疆合伙相應財產份額。
3)2021年3月,宋濤離職,根據員工股權激勵計劃(注意,不是簽署的股權激勵協議),宋濤名下的股權激勵份額需要被回購。
4)2022年12月,由于越疆科技實施新一輪股權激勵計劃,需要將原來的股權激勵平臺向新平臺轉讓股份,故于2023年1月向宋濤郵件發送了《關于越疆合伙變更的說明函》,載明了詳細的計劃調整方案。
5)2023年11月,越疆科技向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宋濤的員工股權激勵自其離職之日失效,并判令其向劉培超轉讓對應激勵份額。該案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最終認定相關爭議屬仲裁管轄范疇為由駁回本公司起訴,本次民事訴訟程序終結。
以上是越疆機器人發布自愿澄清公告,雖然看上去也非常的邏輯自洽,但仔細推敲又很多不清不楚的地方,也有諸多和宋濤聲明文件里有沖突的地方。
疑點1:其實最有說服力的證據,就是擺出當年和宋濤簽署的股權激勵協議(而不是公司單方面的股權激勵計劃),到底有沒有離職回購條款,到底有沒有給新的股權激勵平臺預留份額的條款。但這個雙方自始至終都沒有拿出來,都在各自表述。
疑點2:為什么和宋濤的股權糾紛訴訟,到了管轄范疇這環節就算終結了?后續難道沒有其他仲裁打算了么?很確定一點是,如果真有離職回購的條款,肯定要追訴的。但不管自愿澄清公告里,還是之前的IPO法律意見書里,都只字未提后續的權利聲明,這就很離奇了。
疑點3:宋濤給出的官方蓋章文件里(假定這份蓋章的文件不是偽造的),22年12月原股權激勵平臺向新股權激勵平臺轉讓股權的時候,確實明確了為了保證原來持股比例不變,給了宋濤補償調整。先不管這份文件有沒有法律效力,問題是這是22年12月,宋濤已經離職了,這個時候正常的想法應該是把股權回購回來,而不是補償調整。
所以,我大膽假設一下,當年簽署的股權激勵協議,本身就模棱兩可,再加上2024年宋濤的股權激勵份額被凍結了,矛盾才真正激化了。
最后,再給所有創業企業老板一句忠告,股權激勵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條條框框一定要落到紙面上,如果激勵不好,還不如不激勵。
一定不要亂許諾股權,哪怕是口頭的股權激勵大餅也不行!你的胡亂許諾,會讓員工的所有合規不合規操作賦予了“正義性”,是你先不仁別怪我不義,我不擇手段舉報你也是被逼的。
另外,做老板的格局也要大,已經行權了的股權,如果沒有什么特殊的約定(當然有特殊約定也不一定合理,離職回購就一定合理么?),就當潑出去的水,也沒什么好惋惜的,這也是人家應得的,畢竟當年你靠股權激勵的大餅,少給了人家不少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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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日欣,創道硬科技創始人,北京郵電大學集成電路專委會副會長,浙商證券研究院專家,兼任多家投資機構投委。電子工程本科、計算機碩士學位,具有證券從業資格、基金從業資格,擁有IT研發、咨詢、投融資十五年以上經驗,關注投資領域為半導體、智能制造、新能源等。“硬科技新勢力”平臺覆蓋5w+投資人和幾千家科技型創業企業,并輔導幾十家科技企業完成股權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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