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晚間,歐菲光對外披露一則媒體報道澄清公告。
近期有媒體刊發題為《歐菲光遭舉報!實控人蔡榮軍被指設體外公司掏空上市公司資產》的文章,文中核心指控為:公司實控人蔡榮軍通過自己掌控的新菲光通信技術有限公司、新思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向兩家企業輸送上市公司利益。
針對上述報道,歐菲光在公告中明確表態,報道全部內容均為網絡不實傳言。目前公司已就此向公安部門報案,同步啟動各項法律維權手段,后續會通過法律途徑追究造謠相關方全部責任。

公司內部完成全面核查后說明,自身與新菲光的業務賽道、主營產品完全分割。網傳提及的光模塊光學組件、玻璃橋、精密結構件等產品,歐菲光從未替新菲光代工、生產,不存在刻意壓低自有零部件售價、把上市公司利潤轉移至新菲光的操作。
歐菲光和新菲光所有合作交易,定價全程遵循市場化標準。雙方對標市面公允行情敲定合作價,簽約流程公開公平,款項結算、支付規則均貼合行業通用規范與合同約定,不存在任何利益輸送行為。
對于新思考電機相關傳聞,公告也作出解釋:這家企業是蔡榮軍及其旗下深圳和正企業收購所得,網傳“早年拆分歐菲光VCM馬達核心業務、研發成本全由歐菲光承擔,盈利后高毛利業務劃轉給新思考”的說法并不屬實。
新思考主營馬達產品,屬于歐菲光產業鏈上游供應商,雙方開展關聯交易是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的剛需。雙方交易定價客觀公允,不存在向其無償轉移技術、轉嫁生產成本、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歐菲光指出,不實報道誤導市場投資者,同時嚴重侵害企業名譽以及董事長蔡榮軍個人聲譽。公司已涉事媒體發送正式撤稿函,要求對方刪除不實稿件、終止擴散相關虛假信息。針對這一系列誤導性、虛假內容,公司除報案外,還將落實全套法律應對方案,依法追責。

資料顯示,歐菲光2002年正式投產運營,2010年登陸深交所。企業業務劃分為智能手機、智能汽車、新興業務三大板塊,主打一站式光學光電產品配套服務,核心經營各類光學攝像頭模組、光學鏡頭、指紋識別模組、機器視覺深度相機,以及駕駛域、車身域、座艙域零部件、智能門鎖等產品的研發、設計與產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