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反而緩解了“內地最終全面禁止境外保險銷售”這一極端擔憂。
一則舊規新用,震動港險市場。
據8月5日財新報道,北京、杭州等地稅務機關開始對香港保單收益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課稅范圍覆蓋分紅派息及預繳保費利息。
消息一經擴散,翌日港股保險板塊全線重挫。
友邦保險控股有限公司(簡稱友邦保險,1299.HK)盤中一度跌超9%,最終收跌5.92%,報73.15港元,市值蒸發逾百億港元。保誠收跌4.57%,富衛集團跌超5%。就連新華保險、中國太保、眾安在線、陽光保險、中國太平這些業務主要在內地的險企也未能幸免。
目前沒有證據表明:中央出臺了自上而下、協調一致的命令系統性地對內地居民持有的香港保單征稅。
但就實質來看,中國居民個人境內外所得屬于個人所得稅征管范圍。借助CRS(共同申報準則)推行,境外所得稅收監管力度近年來明顯加強。
今年5月,中國證監會聯合多個部門限制內地用戶跨境投資。彼時也引發了友邦保險、渣打集團和匯豐控股等公司股票的拋售。
如今境外保單收益征稅的消息再次引發震蕩,很難不將其視為“監管層系統性清理跨境資金無序流動”的組成部分。這或是中國自2018年9月加入CRS后,跨境稅收征管從信息不對稱走向信息透明的必然結果。
2026年1月1日起,CRS 2.0新標準全球正式生效,首次信息交換將于2027年進行,加密資產、雙重稅務居民、離岸信托均被納入強制申報范圍。香港《2026年稅務(修訂)(自動交換資料)條例草案》近期也已提交立法會首讀。
面對洶涌的市場反應,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率先發聲,表示“中國居民就境外投資收益必須依法申報及繳稅的要求一直存在,市場不用過度解讀或作出揣測”。
8月7日,香港保險業聯會則澄清,截至目前為止,有關部門尚未發布正式政策文件或執行細則。
這對于正在恐慌中尋求確定性的投資者而言,當然還不夠。在尚未出臺統一規定、明確境外保險保單紅利稅務處理方式之前,地方稅務機關仍可能依據各自的理解進行征稅。
事實上,中國內地保險保單的紅利至今在實務上仍屬明確免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稅率。
過去幾十年,由于跨境信息不透明,這一條款在境外保單收益上幾乎未被實際執行過。
地方稅務機關如引用此條文對境外保單分紅收益征稅,業內認為,在法理上可能具有一定爭議性。
在所有香港保險股中,友邦保險受到沖擊最為猛烈。
友邦保險2025年整體新業務價值55.16億美元,同比增長15%,創下歷史新高;稅后營運溢利71.36億美元,同比增長7%。新業務價值利潤率同比提升3.6個百分點至58.5%。
而香港市場無疑是這一炫目增長的核心推手。該市場全年新業務價值增長28%至22.56億美元。其中,香港本地客戶增長21%,內地訪客客戶增長35%。
內地訪客貢獻的新業務價值占香港市場超過一半,占公司整體也有約20%,是重要的業務組成部分。
如該傳聞新政確實將削弱內地客戶赴港投保意愿,友邦保險自然成為做空資金的首選靶標。
摩根大通指出,內地訪客業務之外,剩余約80%新業務價值來自香港本地及其他市場,其中印度Tata AIA是長期增長引擎之一。
Tata AIA在2025年的新壽險銷售(APE)已超過10億美元。按友邦保險持股49%計算,其規模已可媲美香港內地訪客的市場機遇。
因此,將五分之一的業務受到的部分影響,等同于整個公司增長邏輯被破壞,在邏輯上并不成立。
業界對此事的看法存在明顯分歧,但多數機構傾向于認為市場反應過度。
從產品結構來看,并非所有險種都會被征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保險賠款免征個人所得稅。在現行實務中,身故賠款、重疾賠款、醫療險賠款等保障類保險金賠付并不涉及征稅。真正可能受到影響的,是分紅儲蓄險、投連險等帶有儲蓄和投資屬性的保單。
香港保險市場中的儲蓄分紅險、年金險、投資相連保險等產品,在收益形成方式、領取方式和法律性質上存在差異。預繳利息、現金分紅、非現金累積紅利、部分領取以及退保所得,均需要結合具體條款和資金流情況判斷。簡單按照“保單現金價值乘以20%”計算稅款并不準確。
中泰證券測算,考慮到保障型業務不受征稅影響(假設占比三分之一),對應三分之二的新業務假設受到30%降幅影響,其對友邦保險新業務價值影響約為4.0%。
更何況,一張保單具有現金價值,并不意味著全部現金價值自動成為當年應稅所得。
有香港保險業從業者向媒體表示,目前他的客戶還沒有收到相關繳稅通知,但他認為保險收益繳稅并不意外,“業內都有預期”。
如果這一趨勢被印證,友邦等險企可能將調整產品結構,加大保障型產品的銷售比重。但保障型產品的銷售難度和客戶觸達成本,遠高于儲蓄型。
從最壞預期來看,對境外保單收益征稅,雖然短期壓制銷售,但反而緩解了市場對“內地最終全面禁止境外保險銷售”這一極端擔憂。
香港保險對內地訪客的吸引力,主要在于是6%至6.5%的高預期回報率,而中國內地約為3.5%。以一份20年期、演示收益率為6%的港險分紅儲蓄型業務為例,如扣除20%個人所得稅,對應收益率降至約4.8%至5.2%。與內地同類產品約3%的回報率相比,優勢從3至3.5個百分點收窄至約1.8至2.2個百分點。
對于純粹追求收益率套利的邊際客戶而言,利差縮小約三分之一,確實可能影響決策。
關于赴港投保需求是否會因征稅而回流內地,業界亦有爭論。
中金公司測算,目前每年赴港買保險的新單規模大約600億元人民幣,而內地人身險行業一年新單保費約在1.2至1.5萬億人民幣,占比十分有限。
2025年全年,友邦保險在中國內地子公司友邦人壽新業務價值同比增長2%至12.4億美元,其中九個新地區的新業務價值增長45%至1.18億美元。2026年前兩個月,友邦人壽新業務價值同比增長超過20%。
更重要的是,香港保險的核心賣點不只是收益率。
赴港投保的內地客戶,與內地客戶訴求并不相通。
一類是純粹追求收益率套利的理財型客戶,他們的決策高度依賴利差,征稅后回流內地的概率最大;另一類是具有離岸資產配置、多元貨幣對沖、財富傳承規劃等結構性需求的高凈值客戶,他們對稅務成本的敏感度相對較低,更看重的是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所能提供的制度性優勢——多元貨幣選擇、環球資產配置、財富傳承規劃等專業服務。
真正受影響的港險需求,可能以免稅或隱匿為核心賣點的投保需求、依賴境內無牌營銷獲得的客戶,以及依賴不合規換匯支付大額保費的業務為主。
對于有真實結構性需求的高凈值客戶而言,征稅帶來的決策改變或遠小于市場恐慌暗示的程度。只是這些需求會在新稅負之下重新定價。
對于友邦保險而言,風波是一次壓力測試,考驗的是市場對其業務模式可持續性重估。
友邦所處的亞洲市場,其人口結構趨勢、財富增長以及社會保障相對低水平所催生的人壽和健康保障以及長期儲蓄需求,是結構性的、長期存在的。這些需求不會在一夜之間消失,但它們會被“政策風險溢價”重新定價。
在信息日益透明的時代,香港保險的真正價值,不該再建立在“免稅”的隱性承諾之上,而應回歸到保障、傳承與資產配置的本質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