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3日,中國商務部裁定,若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于印度的進口單模光纖(Single-mode Optical Fiber)對華傾銷及產業損害可能繼續發生,決定自2026年8月14日起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5年,稅率維持7.4%至30.6%不變。
其中,斯德雷特科技有限公司(Sterlite Technologies Limited,簡稱STL)以7.4%的最低稅率繼續享有對華出口優勢,而阿克什光纖(Aksh Optifibre)、菲諾萊克斯電纜(Finolex Cables)則面臨30.6%的最高稅率。
印度主要光纖廠商布局:擴產與技術升級并行
1、STL
STL是印度最大的光纖光纜制造商,也是此次中國反傾銷裁定中稅率最低的印度公司。STL近期宣布,其Celesta間歇粘結帶狀光纜實現了全球最細直徑——在僅11.7毫米光纜內容納864根光纖,可在14/18毫米微管中安裝,20分鐘內可噴射約1500米。
STL首席技術官表示,這一突破性產品旨在賦能超大規模企業和數據中心實現高效可持續擴展,為下一代數字基礎設施奠定基礎。過去五年間,STL已向歐美客戶交付超過1000萬光纖公里的產量,在全球擁有10個制造基地。
STL最新季報顯示,公司正加速向數據中心和企業客戶轉型,其預測全球光纜需求將從2023年的5.37億芯公里增長至2030年的7.60億芯公里,其中北美和歐洲以外亞太地區是主要增長來源。
2、貝拉古河光纖
貝拉古河光纖是日本古河電氣與印度Universal Cables Limited的合資企業。2026年8月,古河電氣宣布投資約1000億日元,在美國、巴西、日本和印度擴大光纖及可卷繞帶狀光纜產能,預計2028財年下半年逐步量產。其中印度項目將通過該合資公司實施,產能預計較2025財年末實現翻倍增長。
古河電氣表示,可卷繞帶狀光纜訂單環境良好,已獲得包括長期采購承諾在內的客戶確認。這筆投資凸顯了國際資本對印度光纖市場前景的看好。
3、阿克什光纖
阿克什光纖總部位于新德里,成立于1986年,業務覆蓋單模和多模光纖、FTTH光纜、網絡連接產品以及智慧城市項目開發。該公司在此次復審中被處以30.6%的最高稅率,意味著對華出口幾乎失去價格競爭力。
4、菲諾萊克斯電纜
菲諾萊克斯電纜總部位于浦那,成立于1958年,產品涵蓋電氣電纜、通信電纜(包括CCTV、CAT6 LAN、光纖、同軸電纜等)、電力控制電纜及智能開關等。該公司同樣面臨30.6%的最高反傾銷稅率。
反傾銷政策對市場影響
對中國市場而言,反傾銷措施的延續意味著印度光纖難以通過價格優勢進入中國,國產光纖廠商將繼續獲得保護。但對印度光纖產業而言,人工智能、5G普及和云計算正推動印度數據中心市場爆發式擴張,正帶動光纖需求激增。這也意味著,印度國內需求爆發的規模足以彌補出口受限的缺口。
世邦魏理仕(CBRE)報告顯示,印度數據中心容量預計從2026年的1.8吉瓦增長至2031年的10.5吉瓦,年均復合增長率超過42%,背后涉及約600億美元投資。據CRU數據,印度光纜需求預計從2025年的1760萬芯公里增長至2030年的3150萬芯公里,年均復合增長率約11%。
不過,印度數據中心互聯的數字基礎設施企業Constl(Space World集團旗下公司)聯合創始人Ankit Goel指出,市場存在顯著差距:“雖然印度擁有大量光纖,但缺少的是為超大規模服務商專門設計的光纖,能夠提供極高速度和超低延遲。直到最近,超大規模服務商主要關注帶寬,現在他們要求專用網絡、多個光纖對甚至多個管道。”
印度最大光纖企業STL的集團首席技術官巴德里·戈馬塔姆博士也表示,AI數據中心所需光纖密度比傳統數據中心高70%,因為服務器、存儲和網絡設備之間的高速數據傳輸以及分布式AI模型的興起,對光纖連接提出了更高要求。
編輯:芯智訊-浪客劍
商務部公告 2026年第35號
公布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單模光纖所適用反傾銷措施的期終復審裁定
2014年8月13日,商務部發布2014年第56號公告,決定自2014年8月14日起,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單模光纖征收反傾銷稅,稅率為7.4%—30.6%,實施期限為5年。
2020年8月13日,商務部發布2020年第29號公告,決定自2020年8月14日起,繼續按照商務部2014年第56號公告公布的稅率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單模光纖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2025年8月13日,應中國單模光纖產業申請,商務部發布2025年第42號公告,決定自2025年8月14日起,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單模光纖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商務部對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于印度的進口單模光纖傾銷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對中國單模光纖產業的損害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進行了調查,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下簡稱《反傾銷條例》)第四十八條作出復審裁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復審裁定
商務部裁定,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于印度的進口單模光纖對中國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單模光纖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
二、反傾銷措施
依據《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商務部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6年8月14日起,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單模光纖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征收反傾銷稅的產品范圍是原反傾銷措施所適用的產品,與商務部2014年第56號公告和2020年第29號公告的產品范圍一致。具體如下:
被調查產品名稱:單模光纖。
英文名稱:Single-mode Optical Fiber。
被調查產品的具體描述:單模光纖是指在一定的波段范圍內,只傳輸單一模式光信號的光纖。單模光纖的芯徑通常在4-12μm范圍內,包層直徑為125μm左右,涂覆層直徑在245μm左右。單模光纖具有傳輸速率快、傳輸距離長、傳輸容量大的特點。
主要用途:單模光纖適用于各類光纜結構,包括光纖帶光纜、松套層絞光纜、骨架光纜、中心束管式光纜、緊套光纜、皮線纜、碟形光纜等。單模光纖主要應用于高速率、長距離以及接入網傳輸,主要使用在長途干線、城域網、有線電視、光纖接入網(如FTTH)等網絡。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90011000。該稅則號項下不符合被調查產品具體描述的其他種類的光纖、光導纖維束及光纜,不在本次調查產品范圍之內。
根據商務部2014年第56號公告和2020年第29號公告的規定,對各公司征收的反傾銷稅稅率如下:
1.斯德雷特科技有限公司 7.4%
(Sterlite Technologies Limited)
2.貝拉古河光纖有限公司 11.4%
(Birla Furukawa Fibre Optics Limited)
3.康寧技術印度有限公司 24.5%
(Corning Technologies India Private Limited)
4.阿克什光纖有限公司 30.6%
(Aksh Optifibre Limited)
5.菲諾萊克斯電纜有限公司 30.6%
(Finolex Cables Limited)
6.其他印度公司 24.5%
三、征收反傾銷稅的方法
自2026年8月14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印度的單模光纖時,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反傾銷稅以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反傾銷稅稅額=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反傾銷稅稅率。進口環節增值稅以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加上關稅和反傾銷稅作為計稅價格從價計征。
四、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對本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本公告自2026年8月14日起執行
商務部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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