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tDisplay消息,7月15日,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披露了一則關于提起訴訟的進展公告。

公告內容顯示,由于被告方大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同股份)不服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簡稱:福建省高院)一審判決結果,因此已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簡稱:最高院)提起上訴。
福建省高法院一審判決結果:判處華映百慕大應于一審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華映科技支付業績補償款30.29億元;判處大同股份、中華映管就上述業績補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件受理費、司法鑒定費、財產保全費由三被告共同負擔。
經審查,最高院已決定受理大同股份的上訴請求,上述案件進入二審受理階段,華映科技成為被上訴人,本次訴訟合計涉案金額為30.29億元。
近期,華映科技已收到來自最高院的《應訴通知書》【(2024)最高法民終86號】,應訴通知書主要內容如下:
上訴人大同股份因與公司及原審被告華映百慕大、中華映管合同糾紛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閩民初 1 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出上訴。原審人民法院已將一審案卷及上訴狀報送我院。經審查,本院決定受理該上訴案件。
來源: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