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官方“交通言究社”近日發文,提到近期因駕駛人錯誤使用輔助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并揭示其原因 —— 部分駕駛人對輔助駕駛的認知不到位,誤以為“輔助駕駛 = 自動駕駛”。
文章指出,部分駕駛人開啟輔助駕駛功能后做出玩手機、睡覺、聊天、吃東西等危險行為,不僅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也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GB / T 40429-2021)標準如下圖:

文章提出了駕駛人安全須知:
明晰技術邊界,當前國內主流量產車輛所搭載的輔助駕駛系統尚處于 0-2 級,屬于“人機共駕”的輔助駕駛范疇。如果駕駛人在車輛行駛過程中“脫手脫眼”,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及刑事追責三重法律風險;
規范熟練使用,購車、用車時全面了解車機系統的交互邏輯與操作規范,掌握輔助駕駛功能的啟用或關閉方法,須全程保持雙手控穩方向盤,持續監測路況動態;
牢記禁用場景,功能異常或失效或未能激活、環境或路況超出輔助駕駛系統設計運行范圍、惡劣天氣及光照條件發生變化、突發緊急事件等情形下,駕駛人應關閉或停止使用輔助駕駛功能。
同時,文章也提出企業應發揮主體作用。
強化新用戶培訓。建議車企建立相關機制,幫助新用戶快速熟悉掌握智能網聯汽車及其輔助駕駛功能的使用方法及禁止事項,以減少相關交通事故對品牌形象的不利影響。
切勿誤導宣傳。企業必須規范營銷宣傳行為,向消費者提供有關智能網聯汽車駕駛自動化等級、系統能力、系統邊界等信息時,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夸大系統能力或引人誤解的宣傳,確保消費者正確理解和使用智能網聯汽車產品。企業在組合駕駛輔助系統或功能命名及營銷宣傳中,不得使用暗示消費者該系統可以作為自動駕駛系統使用,具備實際上并不具備的功能等用語,防止駕駛人濫用風險。
4月16日,工信部官發文稱,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組織召開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工作推進會。會議圍繞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通知》有關產品準入和軟件在線升級備案要求,聽取汽車生產企業落實情況及建議。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介紹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重點關注事項。會議強調,汽車生產企業要深刻領會《通知》要求,充分開展組合駕駛輔助測試驗證,明確系統功能邊界和安全響應措施,不得進行夸大和虛假宣傳,嚴格履行告知義務,切實擔負起生產一致性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提升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安全水平。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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