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天津經緯輝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緯輝開”)發布公告,宣布擬以自有資金收購天津諾信源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簡稱“諾信源”)持有的參股公司諾思(天津)微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諾思微”)5.7642%股權,交易金額為6917.04萬元;同時收購龐慰先生持有的諾思微6.6806%股權,交易金額為8016.72萬元。

據披露,截至2024年末,諾思微資產總額為4.76億元,凈資產為2.64億元,營業收入1.42億元。交易完成后,經緯輝開對諾思微的直接和間接持股比例將從22.1155%提升至34.5603%,成為其第一大股東。
然而,這一資本運作卻遭諾思微7月3日發布嚴正聲明反擊,直指經緯輝開“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涉嫌違法及職務侵占”。
四年資本博弈的集中爆發
此次沖突實為雙方四年資本博弈的延續,回溯雙方合作,經緯輝開曾是諾思微的“救火隊員”。

2020年7月,經緯輝開首次斥資1.274億元入股諾思微,緩解其因創始人張浩被美方羈押引發的資金鏈危機,還協助解決員工欠薪問題。彼時,諾思微因與安華高科(Avago)的專利訴訟陷入經營困境,經緯輝開的注資被視為“白衣騎士”行動。
然而,2021年1月,經緯輝開通過增持將持股比例提升至10%,隨即被卷入諾思微與南昌國資的產線糾紛。
2021年8月,諾思微以“侵害技術秘密”為由,將經緯輝開及相關方訴至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索賠3億元。案件核心指向南昌高新區6吋FBAR芯片生產線項目:諾思微指控經緯輝開在合作期內擅自接管產線,并試圖通過定增募資11億元推進“射頻模組芯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涉嫌不當獲取其技術秘密。
但隨著經緯輝開通過定增、關聯收購等手段逐步提權,矛盾逐漸激化。2023年5月,諾思微創始人張浩回國后,經緯輝開曾短暫讓渡大股東地位,2024年4月最高法二審期間諾思微撤訴,但雙方積怨未消,此次收購表明經緯輝開未放棄控股權爭奪。
技術秘密與資本運作的邊界之爭
諾思微7月3日的聲明將矛盾焦點再次引向合規性問題。
聲明稱,諾信源是公司員工股權激勵持股平臺,其股權權益歸屬于員工激勵對象,任何單位或個人無權擅自處置。根據諾信源《合伙協議》,轉讓或處分合伙企業財產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執行事務合伙人龐慰未召集合伙人會議、未取得全體合伙人決議通過,擅自實施股權轉讓,其行為自始不具備法律效力。
諾思微還指控經緯輝開和龐慰嚴重違法及涉嫌職務侵占,認為二者濫用股東權利,惡意侵吞合伙企業及公司員工的合法財產,嚴重損害了公司、員工及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對此,諾思微表示將采取包括行政投訴、刑事報案及民事訴訟等一切必要法律手段,全力維護自身及員工、股東的合法權益,追究相關責任方的法律責任。

經緯輝開則回應稱,諾信源已在《股權轉讓合同》中作出承諾與保證,具備簽署并履行合同的充分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公司基于此與諾信源簽署合同,且諾信源加蓋公章,執行事務合伙人龐慰亦簽字。公司與諾信源簽署合同不屬于違反強制性規定的行為,諾信源指定收款賬戶,公司將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不存在侵害諾信源或諾思微利益的情形。
經緯輝開還表示,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其受讓諾信源持有的諾思微股權符合《公司法》。對于諾思微利用微信公眾號干擾股權轉讓的行為,公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FBAR濾波器龍頭的控制權暗戰
諾思微主要從事體聲波(BAW)濾波器等產品的研發與生產,作為中國FBAR濾波器領域領軍企業,專注于無線設備射頻前端 MEMS 濾波芯片等的設計、研發、制造和銷售,其技術突破曾打破美企壟斷。
2024年7月與博通和解后,雙方達成中國專利交叉許可,經營發展不確定事項減少,生產經營保持穩定發展,公司加速推進IPO,此時控制權爭奪戰升級。

經緯輝開若成功控股,將整合諾思微的200余項專利與自身半導體業務,形成“設計+制造”協同;而中科招商作為第一大股東(持股33.28%),亦面臨話語權被稀釋風險。
市場反應呈現兩極。經緯輝開 7 月 3 日股價開盤后震蕩走低,最終收跌 3.27%,報收 8.87 元 / 股,成交額較前一交易日放大 40%。部分投資者在互動平臺詢問收購進展及法律風險,公司尚未進一步回應。
行業人士指出,諾思微的強硬聲明釋放出強烈的法律對抗信號,或為后續監管介入埋下伏筆。若糾紛升級,可能影響諾思微正在進行的Pre-IPO融資,其40億元估值預期或承壓。
這場半導體行業的資本博弈,折射出中國科技企業在技術突圍與資本運作中的深層矛盾。隨著監管介入可能性上升,諾思微的股權歸屬或成5G射頻芯片國產化進程的關鍵變量。